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县委经济发展领域作风建设专项巡察二组对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整改落实。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县委经济发展领域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县委经济发展领域作风建设专项巡察二组关于对县住建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局党组深刻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制定了《县住建局关于落实县委经济发展领域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住建局党组根据巡察反馈的2个方面细化分解了10个问题,已完成5个,正在整改5个,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党组(党委)落实政治责任方面
1.职能履行不到位。“4111”工作专班力量薄弱,推进工作缓慢,协调、督办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完成情况:2022年1月已抽调五名同志充实到县“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办公室开展工作。
2.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①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汉审〔2020〕5号文件指出的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本县人防工程建设任务等问题未整改到位,陕西圣唐置业有限公司(县商业中心)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仍未缴款到位;“十三五”上级下达我县1万平方米的人防工程建设任务,截至巡察,仅建成巴山广场地下室人防工程2000平方米。
整改完成情况:1.县城投公司已于2022年3月11日将所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缴纳至专款账户。2.2020年12月县人防办聘请第三方规划设计公司编制《镇巴县人防专项规划》,2021年7月第三方公司已完成《镇巴县人防专项规划》并将人防工程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审批,做到应建必建,确保我县人防工作有序推进。
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2018年省委巡视镇巴反馈的“全县20个镇(办)除泾洋街道办外均未启用污水处理厂”问题由县住建局牵头,各镇(办)配合整改,截止目前,兴隆、观音、仁村3镇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未正常使用,其余16个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无实质进展。
整改进展情况:截止目前,由生态环境局实施的兴隆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已完成主体施工,正在供电设施安装,预计4月底投入使用。仁村镇和其它镇污水厂建设正在积极争取资金进行推进。
(二)党组(党委)落实经济高质量发展举措情况方面
3.项目工作有差距。
①市政基础设施综合改造PPP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截止目前,文化路、新城街、武营街、新街、河滨北路人行道改造以及安居桥、人行桥、城南绿化广场、水韵广场等已竣工投用,城南滨河走廊室内青少年活动中心及室外儿童游乐广场主体已竣工,城北体育场正在进行游泳馆混凝土浇筑,预计6月份主体竣工。
②棚户区改造推进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1.督促施工方加快五金公司棚户区拆迁进度和其余4个棚户区的建设施工进度,现场解决困难问题。2.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局协调沟通,加快规划和土地手续办理流程,目前县自然局规划论证方案已报市自然资源局,待批复后实施。
③“气化镇巴”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完成情况:1.天然气主管道断点已于2022年1月连通,1月13日水保站小区通气,飞泰家园小区安检维修于2月通气,秀水湾小区登记收费近半,下周材料进场准备入户安装。2.结合美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苗乡广场道路加宽、水井街改造已铺设燃气管网300米。3.县党政四大家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电改气工作,已请专业公司完成规划设计预算,方案已报县政府等待审批实施。
④南关街旧城改造项目自2011年启动至今,未能开工建设,38户拆迁户回迁无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引发多次上访,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整改进展情况:我局代表县政府已与汉中专业律师团队对接,经反复协商已制定了初步问题解决方案,正在积极推进,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4.日常管理存在弱项短板。
①城市规范化管理还需加强。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现象较为普遍,对违规停放和违规设置经营性停车场等问题查处取缔工作统筹协调不力,泾洋街道鹿苑小区门口私设收费停车场(李老三停车场)问题排查整治不到位,目前该停车场仍在对外营业。
整改完成情况:1.截止目前,针对该现象已查处17起,驱离31起,后期将继续加大对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2.针对违规设置经营性停车场等问题,已由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交警大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其(李老三停车场)进行依法取缔,目前不存在经营性收费等问题。
②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有差距。对物业公司规范从业的检查指导不够,截至本次巡察进驻,2021年仅对我县物业公司开展了1次检查,专项检查不扎实,小区管理不规范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物业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如:飞泰家苑小区物业公司加价收取电费、收费项目未公开等问题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整改完成情况:1.对全县物业行业进行了定期专项检查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建立了台帐,并督促物业公司及时整改到位。2.针对飞泰家园物业公司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对收费项目已按照标准和要求上墙,2021年12月15日已全部交电力局管理。
③燃气管理存在风险隐患。镇巴县物资公司液化气站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推进缓慢,该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已于2021年4月27日到期,但目前仍在经营。
整改进展情况:2月25日,住建局配合县安委办经过多次与相关部门座谈、沟通、交流、协商,制定出了《镇巴县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站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并报县政府决策。《方案》明确县住建局职责:1.加强日常监管和安全检查,确保物资液化气站火灾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2.对物资液化气站安全设计进行审核。3.待物资液化气站火灾隐患整改到位,符合相关规定后,重新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立足长远长效,强抓执行力度,巩固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开展“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住建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66712273;邮政信箱:镇巴县泾洋街道办河滨南路126号。
中共镇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