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制度
第一条 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委机关建立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主要内容是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领导安排的其他学习内容,以集中学习方式进行,各中心组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第二条 周例会学习制度。
1.周例会召开时间定于每周一8:30,特殊原因需要延时、延期或停开的由办公室提前通知。
2.参会人员:纪委监委领导及全体机关干部(含借调及“上挂下派”人员)。由于出差、开会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办公室。
3.轮值主持:周例会集中学习实行轮值主持,由各室干部轮流主持,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4.学习内容: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各室(部)业务知识;领导指定的其他学习资料。
5.研讨交流:每次学习安排干部研讨交流。
6.具体要求:坚持例会学习与个人自学紧密结合,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灵活学习方式方法,结合工作实际,选取党纪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等方面知识,进行讨论、辩论、座谈,提倡PPT方式组织学习;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解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解放思想与规范执纪执法结合起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办公室负责布置好会议室,会议学习材料由轮值室(部)负责提供,报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后,于周五16:00前报办公室登记,参加学习的人员关闭手机,或设置在静音、振动状态,例会中不准接听电话,因特殊原因需离席的,向主持人请示同意方可离开。
第三条 学习调研制度。委机关全体干部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自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系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要求准时参加公务员网上学习。各室(部)结合业务工作,每年形成一篇以上调研报告,总结成效、梳理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第四条 学习成效测试制度。由宣传部负责提醒督促按照要求参加公务员网络学习在线测试,由宣传部具体负责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对委机关全体干部进行学习成效测试。
第五条 纪检监察信息宣传目标分解及考核制度。纪检监察信息宣传的撰写和发声是纪检监察干部善于学习、总结工作、寻找规律的常态化归集、凝炼。纪委监委必须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委机关纪检监察信息宣传指导任务基数分别由办公室和宣传部分解到各室(部),实行进度周督报、季通报、年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