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规矩是校正方圆的工具,“规所以正圆,矩所以正方”,所以才有那句千古流传的名言——“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规矩是一个人在社会活动中所应遵守的行为准则。规矩告诉人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史记·礼书》曰:“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诱进以仁义,束缚以刑罚,故德厚者位尊,禄重者宠荣,所以总一海内而整齐万民也。”译为白话文就是,人类社会伦理关系错综复杂,没有什么地方不涉及规矩,用仁义道德教育人们向善,用法律处罚、制裁人们的行为,所以品德高尚的人因其能使人信服而地位较高,报酬丰厚的人因其能力强而尊贵光荣,用这样的规矩可以统一天下并且治理百姓使其和谐。放眼当今社会,道德仍是最高标准,是否遵守道德在于个人,反映着个人素质、修养。法律是最基本的规矩,通俗的说就是行为底线,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以规定自然人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具有普遍约束力。任何自然人或组织首先要遵守法律,才会更进一步去遵守道德。
总是有人存在这样的怀疑,民事案件猜测法官有偏袒,行政案件认为法院“官官相护”,刑事案件总觉得量刑不一,等等。其实不然,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干警在司法活动中一切行为都是依法进行的,司法必须“讲规矩”。
一、人民法院必须“讲规矩”。人民法院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力,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准确适用具体法律规范解决纠纷、惩罚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专门活动场所。人民法院一切工作都除必须依法进行,还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念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
二、法官干警必须“讲规矩”。法官干警也是普通百姓,与大家一样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但因为法官干警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更为全面、系统、专业,所以与普通百姓守法相比,法官干警所需要遵守的法律更为严格,范围更广。在日常生活中法官干警应当带头守法,不去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同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遇到危险特殊情况时,法官干警必须主动履行其应尽的法定职责;当触犯法律时,法官干警要承担更为严格的法律后果。
三、司法活动必须“讲规矩”。司法既要严格遵守实体法,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既要公平正义,还要公开透明;既要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还要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因此司法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当然,法律并不是一篇篇冰冷的法条。近年来,人民法院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新举措,例如搭建立案大厅一站式服务平台,实行院长定期接访制度,坚持开展审判五进活动,完善小额民事案件速裁机制,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建立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军人等特殊群体诉讼服务及无障碍通行绿色通道,简化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审批程序,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信息化手段提供案件审理流程网络查询服务,多方联动创建多元化调解中心,使人民群众能够更为便捷的参加到诉讼活动中来。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司法机关严格司法、公正执法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中的一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定政治信念,始终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始终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公生明、廉生威”,人民法院唯有一切行为“讲规矩”,方能惩恶扬善树浩然正气、铁面无私掌天下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