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1日至6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夯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成效
局党组高度重视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宗学、方汉欣、敬老院院长马忠忠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局属下属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业务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和方法步骤,建立巡察整改清单,夯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巡察反馈的16个问题县民政局党组已完成11个,基本完成4个,正在整改1个。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检查党组践行“两个维护”情况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每月开展1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在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全体干部大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并要求民政系统全体干部在学懂弄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在工作实践中结合具体民政业务工作做好贯彻落实。
取得的成效:局党组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能够准确掌握“两个维护”“两个确立”“政治三力”等基本内容和核心要义,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上的效果越来越显著。
2.关于“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经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制定《关于局党组成员开展党建联系点工作的通知》并认真贯彻落实,采取专题讲座、座谈研讨、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局党组书记向全体党员干部讲党课,局党组成员定期前往各自所联系的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指导、调研、检查等工作,帮助各支部理清党建工作思路,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各支部及时整改发现的党建问题。
取得的成效: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了显著提升,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更加规范,充分发挥了党建工作助推民政业务工作落实的引领作用,确保了民政各项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够彻底有力”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完善局党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班子成员做到以上率下,经常性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针对性的学习教育,专题研究、形成记录,不断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取得的成效:对上级决策部署进行了深入研究,并结合实际在民政工作中进行了实践,如与县委组织部、泾洋街道办研究探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社区防控网格化,建立《党员干部下沉社区网格点位台账》,推进中心城区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一是多次向久远养老康复中心下达《原社会福利院房屋租赁超期责令立即腾退告知书》,并向县纪委监委和县法院上报《租赁镇巴县原光福院房屋至今未腾退归还的情况说明》,通知、督促久远养老康复中心向社会福利院交回全部房屋,为县社会福利院解决办公及生活用房问题,同时对目前的县社会福利院房屋进行维修改造。二是认真梳理民政系统近年来的廉政风险点,班子成员及全体领导干部结合自身业务,按照梳理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逐一排查,对涉及办理低保、特困、孤儿、救济救助等重点岗位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导。
取得的成效:一是2022年10月28日经县法院调解,久远养老康复中心将于12月底前腾退到位,归还社会福利院全部房屋。通过添置日用、消防设施设备,消除县社会福利院房屋安全隐患,为入住老人创造舒适的居住环境。二是严格落实低保、五保、孤儿以及救济救助等关乎弱势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一是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工,召开局务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宣传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作用, 将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强国”积分与目标考核相挂钩,要求各党支部积极抓好“学习强国”的学习和运用,并定期对各党员的学习情况和积分情况进行通报。
取得的成效:通过局务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依托“学习强国”“陕西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学习平台加强干部对意识形态概念的认知,截止目前,意识形态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局干部“学习强国”平均分数已达到8000分以上,确保全局党员干部和职工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检查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方面
6.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一是制定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报县纪委审定备案,加强班子成员对本职岗位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将主体责任下压一级,落实到股室长,股室长年底做到“三个有”,即有一份责任清单、有一本纪实台账、有一份工作小结。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对局系统党员干部职工严格管理。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观看《金融反腐正风纪》警示教育片,常态化推动以案促改工作,依托各类违纪通报,加强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增强警示震慑。三是严格落实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做好讲廉政党课、谈心谈话、廉政提醒等规定动作。
取得的成效:按照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从严治党责任明确到人,严格落实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7.关于“惠民政策落实监管中存在漏洞”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加强惠民资金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暗访,对低保、特困、困境儿童、留守妇女等惠民资金的拨付发放进行跟踪督导。
取得的成效:按时发放孤儿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城镇三无人员生活补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救助资金、月价格补贴资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等惠民资金,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安全如数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8.关于“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发挥好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职能,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三重一大”会议及开展廉政党课、提醒谈话、明察暗访、重点检查等,形成局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凝聚力与战斗力协同提升、精准发力与共同发力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取得的成效:多次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局党组会、局务会、党建工作会等涉及“三重一大”内容的会议,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局内重大事项、干部任免、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支出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同时对民政工作和民政干部有更加深入的了解认识,加大了日常监督力度。
9.关于“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坚持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一是扎实开展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结合民政工作制定下发了《镇巴县民政系统“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再次明确发文流程和行文规范,严格行文检查,及时修改检查文件错误。二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下发了《镇巴县民政局关于明确县目标责任考核业务承办人员的通知》,对考核任务进行细化分工、考核责任进行精准明确,要求考核负责人以精准、务实、负责的态度对待各项考核资料的收集,高质量完成今年目标考核任务。
取得的成效:一是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了作风建设专题学习资料,对问题文档进行了相应整改,行文发文越来越规范,不再存在表述错误、照搬照抄等低级发文错误。二是业务考核负责人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对照各业务《考核内容和办法清单》收集准备各项考核资料,坚决杜绝以旧充新、以次充好的现象。
(三)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检查党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0.关于“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执行不彻底”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严格遵守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局机关各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组议事和决策基本制度,提高党组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的执政环境。同时,要求县救助站及其他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列席局党组“三重一大”会议,补齐制度短板。
取得的成效:局党组在研究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时,参会人逐一对研究事项进行了表态发言,并在最后对事项决策有最终决定,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均进行了开会研究。
11.关于“干部队伍交流不畅,对干部关心关爱不够”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加强局领导与干部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的沟通,举办干部职工座谈会、谈心谈话会,创新灵活与干部的沟通方式,关心干部工作生活,解除干部工作压力,疏导干部负面情绪,帮助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困难;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用足用活用好“三项机制”,优先使用在日常工作中表现成绩突出、敢吃苦勇担当、受到组织认可的优秀干部,真正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先进者先用,形成更加鲜明的用人导向。同时,发挥好工会作用,落实好干部职工年度体检、公休等正常福利。
取得的成效:局领导在与干部交流沟通的过程中了解并解决了干部工作生活中的难题,缓解干部工作压力,在完成阶段性工作的前提下批准耿亚芬、李菊等外地干部的公休假、探亲假,推荐陈国玉等13名优秀事业单位干部职级晋升,局工会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年度体检工作。
12.关于“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定期分析研判机关党建工作,局党组每年至少听取1次各党支部的工作汇报。严格按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扎实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夯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纳入年度考核。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开展党建联系点工作,督促各党支部坚持做好党建日常性工作,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党建工作落实到位,促进业务工作的高质量开展。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
取得的成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同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落实党组书记、机关支部书记讲党课制度,利用“主题党日+”扎实开展“三会一课”,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13.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局党组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责任领导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份内之事、应尽之责。各责任股室(单位)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对标整改,全面认领”的原则,对每一个具体问题从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进展等方面精心制定“路线图”“任务书”。
取得的成效:通过扎实整改,大部分党员干部和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提高了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责任领导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确保整改工作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
三、加大执行力度,巩固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目前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阶段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照《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广开思路,找寻多种方式渠道,努力解决暂未有效整改到位的问题,同时坚持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工作中所反映的问题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效果。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坚持举一反三,抓好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16-6712157
通讯地址:镇巴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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