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部署,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向县工商联、水利局等10个单位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实行“一对一”反馈,5个县委巡察组分别召开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巡察反馈会。分管(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县级领导出席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及其他有关成员,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县委组织部相关股室负责人、县委巡察办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韩雄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作表态发言。分管(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县级领导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反馈指出,自上轮县委巡察以来,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管党治党意识明显增强,履职尽责效果不断向好,积极推进“三个年”活动部署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缺乏交流研讨;“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等。二是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统筹谋划推进工作不够有力,部分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进展缓慢,对基层工作指导督导不到位;风险意识树得不牢,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干部保密意识不强等。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深入;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干部作风不够严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四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形式轻内容;干部轮岗交流不充分、“三项机制”运用不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等。五是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未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等。
反馈强调,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巡察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大作用,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努力把整改过程变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改革发展的过程,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班子成员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抓整改的合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揪出典型,严肃追责问责。
反馈要求,一要弘扬斗争精神。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面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决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脱,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认真剖析原因,拿出具体措施,坚持真改、实改、改到位,切实把县委的各项要求贯穿到整改工作的全过程。二要注重建章立制。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单位存在的作风顽疾、工作短板和管理漏洞,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三要抓好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改,结合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持续改进作风,严于律己、狠抓落实。四要推动日常工作。坚持巡察整改与年度目标任务统筹协调、相互促进,为加快我县生态经济示范县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据了解,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