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工作保障机制。为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抽调熟悉纪检工作的人员、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及信访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
二是扩大监督覆盖范围。明确了全系统内常态化监督的对象、时间、方式和要求,将服务态度生硬、办事流程不规范、办事效率低下、作风纪律松懈和“四风”顽疾问题整治不到位等内容纳入常态化监督范围。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工作小组采取不定期、不定次、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机选择局属单位和部分服务对象开展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优秀的单位予以表扬,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做到实名通报,责令制定措施按期整改。同时,把常态化监督工作结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完善奖惩机制,切实加强监督约束,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