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镇纪委直接监管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监督指导,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从 “毛细血管”强化腐败监管能力,自今年1月以来,青水镇纪委注重发挥村监委会作用,在扩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的同时,实现村级监督工作渐入佳境。
为杜绝村干部监守自盗,损公肥私,公有财产严重流失等问题,重新理清村监会职能职责,发挥村级监督检查能力刻不容缓,青水镇先后从履职能力、监管机制、职能职责方面对村监委会作了全面加强和完善,让村监委会成为治愈“毛细血管破裂”的良药。
提高履职能力。青水镇坚持把村监督委员会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不定期的组织全体村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系统的培训,经常性到村开展工作时对村监委会工作进行一对一业务指导,努力提高村监委会自身业务水平。给村监委会配齐相关设施。
创新监管机制。充分利用微信这一大众媒体,建立村监委会工作微信群,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布村监委会工作相关信息,传达上级纪委对村监委会的工作要求,发布镇纪委近期工作信息等。要求监委会主任在每月25号对村监委会履职情况、“一事一监督”情况、问题线索汇总上报镇纪委,镇纪委每月不定期对村监委会工作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以工作通报的形式下发到村。
强化职能职责。村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广泛联系村民,听取意见,掌握基本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早掌握、早疏导,打好监督腐败
“预防针”,并且当好反腐倡廉的宣传员、监督员、守门员,以“新民风”筑起“防腐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