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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水镇纪委以纪律处分条例为载体,扎实开展村干部自查自纠活动
日期:2018-01-17 来源: 作者: 点击:

新年伊始,青水镇纪委针对部分村级班子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较差,部分村组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厌战情绪、缺乏斗志以及少数村干部“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问题,组织朱家岭村、丁木坝村、大褚村的全体村组干部利用二十天的时间对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此次活动,三个村的全体村组干部在组织观念上有了提升、在纪律意识上有了增强、在工作激情上有了提高,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广开渠道、查摆问题

为找准症结及问题所在,以上三个村分别召开了由包片领导、包村干部、第一书记、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全体村组干部参与的专题会议。会上,参会人员对照纪律处分条例分别对全体村组干部进行了点评,摆出了问题。村组干部各自也本着“查不出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的原则,对照纪律处分条例的六大纪律,逐条逐项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找、认领。主要查找在组织观念、纪律意识、廉洁自律、工作激情等方面存在的有具体事例的实际问题。

二、建立台账、限时整改

一是将查找出来的问题整理归类并建立台账,在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开后报镇纪委备案;二是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村干部各自制定整改方案,并向镇纪委承诺整改时限和整改效果;三是镇纪委集中组织学习培训,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十九大报告、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规范、三项机制、我市脱贫攻坚领域内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事迹以及近一年来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等。

三、问题销号、总结验收

一是活动开展结束后,镇纪委再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会上,全体村组干部就自身问题整改情况向大会进行报告,接受全体参会人员的点评;二是组织参会人员对全体村组干部逐人逐项进行测评亮分,得分成绩不合格或低于本村村组干部平均分的,镇纪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追责问责;三是及时总结方式方法,为下一步在全镇各村全面推行此做法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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