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渔渡镇注重制度建设,积极改革创新,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建立“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即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党风廉政联村领导、村监委主任等组成的工作组,就干部履职情况、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确保苗头问题早发现、作风问题快速处理、违法违纪严肃处理。
建立督查制度。强化镇纪委履职,制定完善了考核办法、管理制度、追究制度,先后出台了会议学习类、日常管理类、财物管理、检查落实类共计19个制度,规范了干部行为、强化作风,提高效能。同时,由督查组每天按时对机关干部实施考勤,加强对干部作息的监督,解决了干部“走读”、早退和脱岗溜号以及“在岗不履职”“磨洋工”等现象。
推行村(居)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镇会计核算中心要对村(居)书记、主任进行一次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在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实行随时督查、全程审计,确保村(居)财务管理中的违纪违法现象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公开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的邮箱、电话,各村(居)设立信访举报箱,全面收集违纪违法线索;通过领导走访、监委会反映、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反馈等途径,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确保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