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大池镇纪委坚持扫黑除恶与“微腐败”治理相结合,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一是夯实主体责任,大池纪委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各村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应尽之责。该镇纪委立足职责定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微腐败”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切入点,强化监督指导,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二是拓宽线索渠道,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多举措拓宽线索渠道。大池纪委组织信访、综治全方位、滚动式对涉黑恶乱问题线索进行深挖细查,广泛发动群众,强化舆论教育引导与线索排查梳理相结合。严查扶贫领域黑恶腐败,充分发挥村监委会作用,建立涉黑恶乱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镇纪委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督促推动站、办、所、各村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截止目前,共排查出问题线索3件,处理1件,2件正在核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