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受理和处理。对镇纪委收到的所有信访案件及时规范受理,制作拟办单,报镇纪委书记和镇党委书记签批,尤其是为民服务不畅、扶贫领域、环境保护、扫黑除恶等领域内信访必须及时开展信访调查核实,并针对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二是加强重点案件协办。对全镇存在的遗留问题进行清理,组织相关站所对重点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处理,同时积极做好个别老缠访人员思想工作,积极化解矛盾。
三是强化涉扶贫领域案件办理。镇纪委将涉及扶贫的信访件作为工作重点,对落实惠民政策、扶贫救济、易地搬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
四是严查“作风”问题案件。镇纪委对涉及干部作风等方面的信访案件动真碰硬。坚持把作风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为民服务不畅”专项整治、“扶贫领域问题整治”专项治理等活动,查处了个别违反党规党纪的干部。干部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纪律意识、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
五是做好信访处理回访。镇纪委认真落实“回头看”制度,保证案结访息,以切实减少重复访、越级访的发生,进一步提升信访投诉的处理成效,回访内容主要涉及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廉洁自律及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