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无小事,关乎千家万户。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食品安全隐患——部分经营场所销售过期食品、流动摊贩兜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法分子欺诈留守老人等问题,长岭镇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强力推动镇党委政府压实主体责任,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构建“排查+整治+宣教”闭环,切实守护民生福祉。
精准监督,深挖隐患。镇纪委紧盯农村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督促市场监管所等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推动对辖区内41家商超、餐饮店、小商店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查食品保质期、进货来源、经营资质;将流动摊贩、上门推销纳入重点监管范畴,严堵“三无”、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渠道。纪委通过嵌入式监督、随机抽查,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
动真碰硬,严查立改。在纪委全程监督下,行动敢于亮剑:查处问题点位6处(含销售过期食品商店2家、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3人、许可过期未换证1家),查获流动摊贩售卖仿冒调味品案1起,扣押问题商品20余件。纪委督促职能部门依法严厉处罚并限期整改,牵头开展“回头看”销号管理,确保真整改。对监管履职不力苗头,及时约谈提醒,形成震慑。
长效共治,固本强基。为巩固成果,镇纪委推动构建长效机制,组织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源头自律;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常态化巡查并定期培训;针对欺诈老人等风险,通过宣讲、资料、海报普及知识,提升群众识假辨劣和防范能力;公开举报方式,鼓励全民监督,严打欺诈老人等行为,营造共治氛围。
下一步,长岭镇纪委将持续将食品安全纳入日常监督重点,深化运用“排查+整治+宣教”模式,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对失职渎职导致严重后果的坚决追责,以铁的纪律守护群众“舌尖安全”,为乡村振兴营造安全放心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