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镇巴县纪委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文件精神。
结合纪检工作实际,会议重点围绕容错纠错办法采取举案例、提问题等方式展开热烈讨论。与会干部积极踊跃发言,交互式学习讨论,改被动灌输学习为主动思考发言,极大地增强了学习效果。
会议认为,“三项机制”的出台是我省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其核心要义是激励广大干部激情干事创业,真正让能者上,对错者容,使庸者下。要吃透文件精神,将容错纠错办法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起来,与“三个区分开来”对应起来,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会议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三项机制”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必须将“三项机制”与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与当前“两学一做”、“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三项机制”执行到位,落到实处。一是掌握好政策。容错纠错机制不是违纪违法“挡箭牌”,而是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有效补充,要综合运用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正确把握尺度;二是注重程序,先问责,后受理。在案件审理期间,积极受理所涉人员的容错申请,把握好标准、宽严相济,严格容错程序,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把握界限。把明显的违纪违法与容错纠错情形区分开来,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应多借鉴上级及其他各兄弟县区容错纠错好经验、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