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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通报1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日期:2018-11-08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队伍管理,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夯实”两个责任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蒋兴国有关问题进行全镇通报:

       火焰溪村村委委员蒋兴国违反工作纪律。蒋兴国在担任大地山组组长期间,收取村民蒋万美2人2013年至2017年养老保险费用,游国浩2人2013. 2015.2016年养老保险费用,鲁宗良2人2013年至2015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另外涉及村民张忠文、李自平、梁培发等户部分人员养老保险费用没有按时上缴到镇上,造成漏报,漏统。根据调查显示,各组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费用主要是由当时的组长负责收取,然后统一交给村文书进行核对汇总上报,因工作疏忽、收缴明细台账管理不规范、核对不认真等原因,致使蒋万美等村民养老保险费用没有及时入库,进入养老保险系统。2017年村上在核对养老保险账务时发现以上问题,当时对部分人员养老保险进行了补交,征得同意后对部分人员退了上缴的费用。事情发生后,蒋兴国主动将补交、退还的费用拿出,由村上负责办理好相关人员的补交手续。但本次事件在党员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极大破坏了党员干部形象。 经镇党委2018年6月20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蒋兴国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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