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党纪,现将查处的“四风”和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1、花果村迟报计生奖扶对象问题。经查,渔渡镇花果村村民李术林夫妻共生育一儿一女,儿子于十年前死亡。花果村应于2016年为其申报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资金,但花果村2017年4月才将其相关资料上报,直到2018年2月才将李术林申报为独女户奖励扶助对象,致使李术林少享受一年奖扶资金1200元。梁洪奇、胡永全、梁洪科三人未能认真履职致使群众利益受损,属于侵害了群众利益的问题,镇党委给予梁洪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梁洪科、胡永全诫勉谈话。
2、永久村迟报死亡人口信息问题。经查,永久村村民陈登荣和周华春分别于2016年10月和2016年12月去世后,永久村村主任兼文书蒲忠坤和原支部书记兼卫计专干吴学成未及时上报人口死亡信息,造成陈登荣和周华春分别超期领取养老保险金870元和700元(其中陈登荣还超期领取八大员工龄补贴609元)。属于侵害了群众利益的问题,镇党委分别给予吴学成、蒲忠坤党内警告处分。
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通报精神,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镇党委将加大对各村的明察暗访和惩戒问责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