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黎坝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中、省、市、县从严治党管党有关要求,坚持监督执纪问责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的态度,有效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通报如下:
镇巴县黎坝镇关门村刘庭国违规操办碑酒案。2018年3月3日刘庭国为去世的父母立碑,在自己的居住的地方操办酒席,邀请亲朋好友60余人,当天摆酒席9桌,共计收受礼金14000元,其中非亲属19人,涉及礼金2400元。2018年3月30日,黎坝镇党委给予刘庭国党内警告处分。
镇巴县黎坝镇关门村黄项祥违规操办房酒案。2018年1月12日黄项祥在黎坝镇关门村旧宅操办房酒,当天摆酒席12桌,收受礼金3.1万元,其中非亲属16人,涉及礼金2100元。2018年6月20日,黎坝镇党委给予黄项祥党内警告处分。
全镇各党支部要引以为戒、认真反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纪律为尺子,严格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对不收手不制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