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镇巴县渔渡镇鱼池村党员张安意操办房酒案。2017年8月23日,张安意在渔渡镇宝红酒楼操办房酒,共计来宾61位,收受礼金4.47万元,其中亲属送礼4.43万元,一般村民送礼400元。经渔渡镇党委2017年11月16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安意党内警告处分,收受一般村民礼金400元如数退还群众。
2、镇巴县渔渡镇鱼池村党员张安辉操办满月酒案。2017年3月29日,张安辉在渔渡镇鱼池村本宅为小女儿满月操办酒席,共计来宾100位,收受礼金4.61万元,其中亲属送礼礼金4.55万元,一般村民送礼礼金600元。经渔渡镇党委2017年11月16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安辉党内警告处分,收受一般村民礼金600元如数退还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