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镇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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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厚军在中国共产党镇巴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日期:2020-12-30 来源: 作者: 点击:

持续提高监督质量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为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五个镇巴”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镇巴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325日)

杨厚军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镇巴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五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任务。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新任务新要求,自觉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思考谋划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9次,纪检监察系统专项学习3次,专题辅导3次,交流座谈3次,闭卷测试2次。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县纪委常委会以上率下,开展专题研讨6次,专题调研6次,讲党课5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集中学习和交流436人次,17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交流发言,认真检视问题,建立台账限时整改到位。通过主题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唤起了初心,激励了使命。

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全县22个部门和19个驻镇单位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县5个镇(街道)党委,8个部门党委(党组)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政治体检,发现并督促整改“三会一课”流于形式等问题19个。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步调一致。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1件。

夯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县委专题研究纪委工作12次,与镇(街道)、部门签订“两个责任”清单180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6次,点评通报9期。对4个镇(街道)和6个部门21名领导进行述责述廉巡察,通报问题120余条,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和纪实手册制度,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约谈411人,党内问责30人,其中问责领导干部18人,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做好宣传信息工作。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用1篇,省纪委秦风网19篇、陕西党风与廉政1篇、省纪委《三秦廉话》3篇,市纪委天汉清风网站175篇、汉中纪检监察信息4篇,县纪检监察网站1282篇,微信公众号187期。组织拍摄红色文化微视频《镇巴“墨书标语”忆初心、明纪律》,荣获省纪委一等奖。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92115人,党纪政务处分107人,诫勉8人。

开展教育医疗卫生系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召开专项治理联席会议5次,开展监督检查4次,办结省纪委《信访要情专报》问题线索6件,政务处分1人。查处教育和卫生医疗系统违纪违法案件2020人。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党委政府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监督力度,约谈镇党委主要负责人2人,督促广大扶贫干部尽锐出战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089人,其中诫勉7人,党纪政务处分82人,通报曝光1826人。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要求,落实签字背书、线索移送、线索研判会商、限时办结等制度,“打伞破网”取得实效。查处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58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通报曝光35人。

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拓展开展巴山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重点监督生态环保相关部门、执法主体履行监管责任情况,严肃查处环保责任不落实、工作敷衍应付、环保执法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查处生态环保领域问题5361人,诫勉1人,党纪政务处分60人,通报曝光89人。加强对中央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3856人,党纪政务处分56人,通报曝光22人。

(三)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协助县委制定《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决定》,跟进监督检查,抓好贯彻落实。简化考评指标,修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与办法,将考评指标从23项减少到9项。精简会议文件,综合性发文同比减少15%,全县型会议同比减少20%。加强座谈和走访调研,组织座谈10余次,领导班子走访调研20余次。集体约谈和通报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单位6个,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366人,诫勉3,党纪政务处分63人,通报曝光1437人。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落实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县委《实施意见》,抓重点节点,明察暗访、交叉检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吃拿卡要、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酒席等突出问题,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649人,诫勉2人,党纪政务处分47人,通报曝光1819人。

紧盯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收缴专用账户、公开举报方式,以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作为集中整治重点,认真自查自纠,向专用账户缴纳8万余元。综合运用教育引导、政策感召、惩戒警示等措施,查处违规收送礼金问题44人,诫勉1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通报曝光11人。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建立以高档茶叶为主的重点整治物品清单,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书面承诺、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全面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摸排发现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线索1件,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线索2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问题线索1件。

(四)突出政治定位强化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

强化中央和省委巡视交办线索核查。办结中央第四巡视组交办线索20件,办结率100%,党纪处分5,组织措施处置3人。省委第十一巡视组移交信访件92件,办结91件,办结率98.9%,立案5件,提醒谈话2人,党纪政务处分11人。办结省委第十一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3件,办结率100%,立案3件,提醒谈话1人,诫勉3人,组织处理2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

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省委常规巡视反馈5个方面17个问题,整改到位16个,整改率94.1%。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8大类21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100%。县委第三至六轮巡察反馈问题495个,整改到位487个,整改率98.4%

开展常规巡察工作。聚焦“两个维护”和“六个围绕”,组织开展第五轮、第六轮常规政治巡察,对14个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并对所属村(社区)进行延伸巡察,发现问题396个。移交问题线索34件,初核了结6件,党纪政务处分55人。

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轮,巡察17个镇(街道)党委和4个部门党委(党组),延伸巡察村(社区)141个,发现问题256个,移交问题线索9件,初核了结6件,约谈镇党委主要领导2人、部门主要领导1人,党纪政务处分11人,在全市率先实现全县129个贫困村巡察全覆盖。开展生态环保专项巡察1轮,巡察20个镇(街道)党委和5个相关部门党委(党组),发现问题12个,移交问题线索4件,办结1件,党纪处分1人。

(五)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着力提升监督效能

突出监督职能。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纵深发展,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73人次,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63.9%33.3%1.2%1.6%

强化日常监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制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任前廉政考试498人。廉政意见回复单位117个,否决或暂缓24个,回复个人1028人次,暂缓4人次,否决15人次。

加大函询力度。聚焦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复申报工程项目、惠民政策实施过程中优亲厚友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函询镇(街道)和部门“一把手”及重点领域分管领导干部14名,转立案1人,党纪处分1人。

坚持容错纠错。修订《镇巴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容错纠错干部18名,免于纪律处分,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六)完善体制机制,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委机关增设纪检监察室2个,增设后纪检监察室达7个,占机关室部50%。落实“两为主一报告”,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定《镇巴县镇(街道)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镇(街道)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委机关内设室(部)负责人,正、副科级纪检监察员的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重要案件在向县委汇报的同时向市纪委汇报。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按照省市纪委关于监察职能向镇(街道)延伸的要求,制定印发《关于监察职能向镇(街道)延伸的实施意见》,向20个镇(街道)派出监察组,镇(街道)纪委书记兼任派出监察组组长,各镇(街道)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名,全县181个村(社区)均配备纪检监察信息员1名。推动纪法有效贯通、法法有序衔接,加强同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在线索移交、调查措施使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配合,推动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审查起诉、补充调查等方面的沟通衔接,会同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交流讨论案情2次。

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根据省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部署要求,按照《镇巴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实现对50个县级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属系统监督全覆盖。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组长、副组长、副科级纪检监察员和纪检监察专干各1名。

推进巡察机构改革。增加县委巡察组编制6名,成立5个巡察组,第一巡察组组长1名,副组长兼联络员1名,第二、三、四、五巡察组组长各1名,巡察队伍进一步强化。

(七)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加大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力度。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政治定力,消减存量、遏制增量,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的从严查处。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43件、同比增长1.25%,结案245件、同比增长3.8%,党纪政务处分245人、同比增长5.1%。其中:查处乡科级33人、同比增长32%;移送检察机关7人,严肃查处了王某、皮某、洪某玩忽职守,谭长友、龙在明贪污低保、计生奖扶资金等一批典型案件。

开展“办案质量提升年活动”。按照《镇巴县纪委监委办案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以“质量与效率双提升”为目标,创新路径和措施,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落实审理意见541条。开展案件评查1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00余条。

做好“以案促改”工作。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意见》要求,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干部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和“讲政治、守规矩、知廉耻”警示教育活动。针对自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党政机关260余名干部旁听县法院庭审审判3次。坚持一手抓审查调查,一手抓警示教育,通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加强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等方式,发挥审查调查工作治本功能,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4144192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监察建议书19份。

守住安全底线。认真落实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求,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排查检查3次,接受市际交叉检查1次,全面摸排办案安全风险隐患,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全年办案安全“零事故”。

巩固“三化”成果,推进“同志式”谈话室建设。建立健全镇(街道)纪委信访室、档案室等内部规章制度,巩固提升“三化”建设成果,建成“同志式”谈话室26个。

(八)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坚持政治引领,打造学习型机关。推行周例会和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集中辅导、跟班学习、“上挂下派”“主题党日+”、外出培训、座谈交流、知识测试等“他学”方式与参与陕西干部培训网、学习强国、业务知识等“自学”方式相结合,着力锻造一支“站起来能讲,坐下来能写,走出去能办案,下基层能指导工作”的“四能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参加中央和省、市纪委培训755人次,省、市纪委跟班学习32人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封闭式培训5天,政治、业务能力大幅提升。

强化干部监督工作,确保“打铁自身硬”。持续强化纪检监察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强化内控机制,修订完善《镇巴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规则》,建立《县纪委监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清单》,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0件,坚决防止“灯下黑”。

2019年工作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支持配合,得益于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担当,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对政治监督内涵范围、方法途径把握不够精准,从政治上发现和分析问题能力不强。二是准确妥善运用“四种形态”,精准追责问责还需加强。三是日常监督力量不足、方法不多、效果不佳,各类监督协作联动还有待加强。四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易发多发,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力度仍需加大。五是巡察移送线索核查缓慢、成案率不高,巡视巡察整改不及时,巡察质量有待提高。六是办理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时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上还有差距。七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存在跑风漏气和打招呼现象,干部素质能力亟待提升。八是个别单位主要领导主责意识不强,不担当不作为,怕得罪人,不愿监督、不善于监督。九是部分县级行政部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现象。十是部分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克扣、虚报、冒领、侵占群众利益问题频频发生,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工作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五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五个镇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始终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终身课题,持之以恒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职能职责,深化思考、研讨、领悟,加深理解把握,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落实追赶超越定位、“五个扎实”要求、打赢三大攻坚战、新冠疫情防控、贯彻县委十五届十四次全会精神、高质量建设“五个镇巴”等重大决策、重大部署情况,确保政令畅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针、重大任务、重要举措,做到巡察定位政治体检、监督检查聚焦政治效果、审查调查先查政治纪律、案件审理突出政治视角,既查政治问题、责任问题,又查背后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推动政治监督落实在具体、做在经常。抓牢意识形态主动权,密切关注舆情信息,督促查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传播违反党中央精神言论等问题,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工作。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执行“两个责任”清单、纪实手册制度,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重要内容,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向县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落实。

(二)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后“四个不摘”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中央及省委专项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开展脱贫攻坚机动巡察,持续督促各级党组织尽锐出战,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面梳理产业项目安排、资金拨付使用、扶贫工程推动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做到信访举报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年度清零。紧盯三年为期目标,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中央督导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不断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统计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案件直查直办,典型案件通报曝光,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紧盯优化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干部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探索建立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落实“三为主一报告”要求,明确和规范派驻机构职能权限,强化履职考核和述责述廉。落实中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制定《全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探索建立信访举报奖励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做深做细综合分析,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晴雨表”作用。强化审理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案件提前介入、证据收集固定、措施使用管理,提高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质效。以大数据应用为突破,健全信息查询及外部数据共享等协同机制,加强基础数据采集,主动融入全市纪检监察大数据网络,加快智慧纪检监察和信息化建设。巩固深化“三化”建设成果,进一步深化“三转”,加强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能力,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规范“互涉”案件办理程序,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四)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坚持纪法双施双守,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紧盯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环节加强制约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全面梳理法定授权,明确行使权力的范围、程序、方式,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拓宽监督渠道,促进公开透明廉洁用权。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坚持尊重事实、严格程序,严肃审慎、精准规范问责,及时纠正问责不力、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做好澄清反馈,为敢于担当尽责的容错纠错,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持续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对各镇(街道)、部门有序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健全监督对象廉政档案,提高谈话函询质量,严格落实中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用好用足纪检监察建议,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要求,以精准执纪执法提升监督效果。突出党内监督,统筹衔接纪检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有机贯通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其他监督方式,推动各类监督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加强对《关于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本县实际,紧盯镇级小额资金和县级小型审批强化监督检查。

(五)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紧盯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深化落实县委印发的《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决定》,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纠治文山会海、调研走过场、违规公务接待、公车私用、“好人主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问题。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提高发现问题能力,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整治违规操办酒席、滥发津补贴等突出问题,精准整治分批异地操办酒席、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强化通报曝光,防止反弹回潮。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与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统筹推进,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

(六)聚焦“两个维护”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谋划巡察工作,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协调配合,强化与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强化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提高移送线索成案率。按照要求开展“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常规和专项巡察,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强化县委巡察与市委巡察的联动作用,持续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与日常监督、深化改革、述责述廉等结合起来,加快移送线索核查进度,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和公开制度,改进巡察整改评估方式方法,专项治理发现的普遍性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加强巡察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巡察工作水平。

(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紧盯“关键少数”,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阻碍全面从严治党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的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斩断“围猎”利益链,破除钱权交易关系网。持续加大国有企业、金融领域、医疗卫生、教育系统反腐力度,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转让开发和矿产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查处地方债务中隐藏的腐败问题。以查处案件为突破口,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建立行贿企业、人员数据库和“黑名单”制度,定期向金融监管、招投标管理等有关部门通报,着力约束和规范企业行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贯穿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强化监督执纪执法综合效果。强化办案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保障审查调查对象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全程管控,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持续强化典型案件通报曝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深入挖掘镇巴历史传统文化和红色革命文化资源,以家规家风家训、廉政精品剧目、廉政教育基地为重点,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传递清廉、涵养正气。

(八)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以省上查处的王隆庆、牟晓非、郑永涛、党振清和市上查处的卢兴成、纪文杰、李耕、张汉安及县上查处的罗秦华、邵垚、谭长友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

各级各部门要扭住关键环节,一是在组织开展上用好“八个一”,即传达一次重点案件情况通报、制定一个整改方案、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纪录片、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党日活动、讲一次廉政党课、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组织一次党纪党规知识测试、建立健全一批制度。二是在问题查找上做到“三个找一找”,即找一找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监督管理的空白点。三是整改成效上严把“六个不放过、一个确保”,即思想认识不深刻不放过、问题找不准不放过、原因剖析不透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成效不明显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确保改出责任担当、改出良好形象、改出风清气正。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照反面典型,做到“七查七看”,精准检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形成对照检视材料。一查政治上是否忠诚,看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为民宗旨。二查思想上是否纯洁,看是否经常加强理论学习改造主观世界,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经受住物资、金钱、利益的考验。三查行为上是否敬畏,看是否保持对人民、组织、法纪、权力的敬畏之心,不逾红线、牢守底线。四查自律上是否严格,看是否牢记“三严三实”,遵守制度、维护制度、执行制度。五查作风上是否过硬,看是否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敢于担当、攻坚克难,自觉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朴素、艰苦奋斗。六查交友上是否谨慎,看是否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工作圈,不与不法商人老板打交道,建立亲清政商关系。七查家风政风建设上是否严格,看是否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人员。

(九)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挥县纪委常委会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带好头、做表率。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把准斗争方向,明确斗争任务,掌握斗争规律,讲求斗争方法,坚决同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问题作斗争。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入融合、相互促进。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全员培训长效机制,强化实战练兵,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深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打听干预审查调查和违规请托办事报告报备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提醒,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坚决调离,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严肃查处,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奋力进取,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县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开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为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五个镇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上一条:中国共产党镇巴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下一条:中国共产党镇巴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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