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人才匮乏与干部违纪问题多发现象凸显。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村“两委”干部时,常常受到村级组织“无人可用”局面的影响,不得已在定性量纪方面作出让步,使违纪处理陷入被动。
一、现状
1、在村“两委”换届时,受候选人条件限制,为服务村级组织换届大局,对于一些有问题的人选不得不延迟处理或不予处理,形成带病用人,甚至姑息违纪。如某村现任村主任在低保指标评定中优亲厚友、违规操作,本应立即调查处理,但该村主任已作为即将换届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在确无更合适后备人选的情况上,并且作为组织拟定的新一届村委会主任人选。有鉴于此,不得不暂停搁置,待后处理。
2、为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便于基层政府工作开展,对违纪村干部定性量纪上不得不作出让步,造成处理畸轻。如某村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国家财物(救灾资金),本应撤销党内职务,但该支书是本村干部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其他党员中要么年龄过大、要么外出务工、要么不具备村干部素质。因此,不得不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原因
首先,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干部青黄不接,甚至无人可用。不注重后备干部的培养、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等,助推了“非他莫属”客观现状的形成。
其次,对农村干部的教育、监管乏力。对在任村干部,特别是权力集中的村支书、村主任、村文书,镇党委、政府包容有余约束不够,迁就有余严管不够,助长了农村干部的“骄气”,丰沃了违纪违规土壤。
第三,农村干部违纪成本低,在纪律约束面前不计得失。对于农村干部违纪,大多数给予党政纪处分,极少数移交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农村党员、农村干部,本质还是农民,即使开除其党籍、罢免其职务,其仍然还是农民,对其生活影响不大。
三、对策
1、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蓄集后备力量。健全村级组织干部培养机制,作为系统化工程有序推进。只有解决人的问题,形成能上能下、梯级递进、良性循环的局面,引入有效竞争机制,才能打破在任村干部的优势思维、增强紧迫感、责任心和自律性。
2、加强农村干部教育监管,促使廉政勤政。县、镇纪委加强对村民监督委员的业务指导,督促其高效行使监督职责,让农村干部切实受到身边人的监督;镇党委、政府履行好监督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探索可行途径,在农村干部中开展入脑入心的教育、实施有力管用的监管;增强农民群众民主意识、规范村级事务公开、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形成监督合力。
3、加强农村干部违纪惩戒,维护执纪权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农村干部坚决调查处理,提高纪律刚性约束力、形成惩治腐败威慑力、维护党纪国法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