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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日期:2015-07-13 来源: 作者: 点击: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是监督检查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找准症结、查漏补缺、堵塞漏洞,把制度的笼子织密织牢,彻底改变“牛栏关猫”的局面,打赢反腐攻坚战。但从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查处和曝光的问题来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等现象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了制度执行的实效,应引起广泛重视。

一、制度观念意识淡薄,违反制度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单位重形式轻效果,把制度印在纸上、挂在墙上,只为应付检查考核,执行制度敷衍了事;有的干部学习理解不够,如基层一些干部对党政纪法规及财经纪律认识存在偏差,出现部分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存在“不合规但合情”的想法。有的干部执行制度因人而异,对亲朋好友尺度放宽,对一般群众严格苛刻,如低保、扶贫、大病补助等关乎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经常是信访举报的热点。有的领导干部带头违反制度,在党内助长了歪风邪气,影响了制度的权威性。如某些领导干部从事经商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二、制度宣传学习不够,制度的影响力逐级弱化。每年一次的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主要集中于宣传典型及警示教育,法纪和制度教育基本很少。制度宣传的途径单一,多以文件形式传达于各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次数有限,不能充分把握制度的精神实质。有的制度出台后没有及时宣传,广大干部群众不熟悉、不了解,制度的普及率、知晓率较低。如一些村干部,文化程度不高,学习机会较少,对制度规定一知半解,甚至有些新任村干部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并不知晓,被查处时全然不知自己违反了哪条制度规定,往往不服气处理结果。

三、制度完善更新缓慢,执行效力前紧后松。有些制度规定过于笼统,没有具体的标准和实施方法,如在“三公”经费检查中发现各单位值班费发放从10元到200元不等;公车维修费用普遍偏高等问题,但没有具体的标准依据,无法衡量是否违反规定。有些制度不合时宜,没有及时修订,不符合基层实际。有的制度缺乏监督检查,成效甚微。如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各级领导都进行了申报,但申报是否属实缺少验证,发现瞒报如何处理也没有配套的制度规定。同时,许多制度的执行不能始终如一,往往是前期领导重视,狠抓落实,成效显著,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期监督检查少了,有的制度作用发挥慢慢弱化,最后甚至形同虚设。

四、违反制度惩戒力度不够,制度的权威性受到质疑。有些部门和领导对违反制度的行为,采取睁只眼闭只眼观望的态度,甚至搞“下不为例”,“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些制度被屡次强调、反复重申,容易造成党员干部法不责众的麻木心理。有些单位依然固守旧思维,认为吃喝是小事、迟到是小事,对干部职工重教育轻处罚。对违反者的处罚规定不明确,惩戒力度小,追究不严格,致使违反规定者无视制度,逃脱责任,制度的威信大打折扣,制度的生命力受到质疑。

制度执行难,落实不到位,实效性不强,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屡禁不止,既有主观方面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足,特权思想严重等原因,也有客观方面制度不完善、宣传力度不够、追责机制不严等方面的原因。对此,我们建议:

一是要加强宣传力度,重点解决“知”的问题。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宣传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之中,统一安排部署,统筹组织落实。要进一步拓展廉政教育月的内容,把法规和制度教育作为宣传重点之一,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制度的具体内容,通报贯彻落实情况。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社区、机关、企业、农村、学校,开展生动活泼的面对面宣传活动,扩大制度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是要加强教育引导,达到“知行合一”的目的。要重点抓住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引导他们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习惯,扩大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强化自律意识,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性,常修德性,不做违反制度的事,不做无原则的“老好人”,不优亲厚友,不以权谋私,严格自律,把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要扎紧制度的“金箍”,强化他律。严明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的“高压线”,筑牢基层制度规定的“防火墙”,支持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诸多“照光镜”,共同监督权力的运行,保证制度执行阳光透明化。

三是要加强责任追究,达到警钟长鸣的目的。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要最大限度的争取到党委、政府的支持,上级纪委机关要定期到基层调研指导、座谈交流、约谈有关单位党政一把手,督促“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要强化基层党委(党组)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支持纪委(纪检组)严厉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要加大核查力度,对那些顶风违纪,言行不一,一边喊反腐一边搞贪腐的官员,更要严肃惩处,绝不姑息。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所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责任。要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四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与时俱进。针对制度制订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调研,仔细论证,通过改革创新,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制度,使制度贴合实际,更加科学化。要大力推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与群众监督双重机制,挤掉贪腐生存空间,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健全离岗到岗双重审核制度,搞好权财物公开透明交接,堵死滥用职权之路。要完善选人用人评价体系,加强对干部道德品质因素的评估,扩大公开遴选、竞争上岗的范围,探索推行用人重大失察失误问责制。要推行举报人保护制度,实行重大案件奖励制度,健全网络舆情监控、调查、处置和回应机制,保护群众参与反腐的积极性。同时,要健全公务员辞退机制,及时将那些“中饱私囊”,缺乏职业道德和履职能力的腐败分子清除出去,保持干部队伍的干净性、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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