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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基层不能成为公款大吃大喝的理由
日期:2015-08-06 来源: 作者: 点击:

这几年,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高压态势下,许多地方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搞节日聚会、集体活动用餐等内部的公款吃喝现象日益减少。但是,一些单位工作人员在下基层过程中,在当地安排下,公款大吃大喝问题还不少。而且,为了防止群众举报、规避执纪机关查处,有趋于隐蔽之势,有的不去宾馆酒店却进了下级或基层机关内部食堂,有的转入远离显眼闹市的休闲庄园、“农家乐”。此风不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仅难以根绝,而且极有“反扑”的可能。

到下级或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是行政事业单位推动工作、促进落实必不可少的一种手段。作为基层,上级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下来,为其安排用餐、住宿等接待工作也是必要的。从惯例和各地通行做法来看,这还是一种“刚性需求”。可问题是,这种本来属于正常的公务接待和工作用餐,如果搞成公款大吃大喝,那就不对了。

之所以称为“公款大吃大喝”,就是因为它背离了公务用餐本来应该朴素、清爽、节俭、服务于工作的初衷和归宿。从满足于开展工作需要来说,用餐只要安排在能够供应必要伙食、卫生符合要求的地点即可,下面提供的饭菜只要吃得饱、满足营养需要,或者与下基层者平日正常饮食标准差不多就行。这样才是真正的工作餐,而且费用也不会高到哪里去。

可是,到了有的地方,接待用餐往往被安排在当地最高档次的酒店、宾馆,饭菜七碟子八碗地上,海味山珍地吃,洋酒名酒地喝。即使到“农家乐”、内部食堂去,也只是遮人耳目,“转移阵地”,将“明吃”变为“暗吃”而已,吃喝的实质和内容没变。有的甚至以此为掩护,肆无忌惮,暴殄天物,大吃特吃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珍稀动植物。一桌饭下来,花费公款动辄数千、上万甚至更多,那还叫什么工作餐,那是名副其实的奢侈享乐、舌尖腐败。

下基层开展工作,接受当地招待,似乎有非常充分的理由。但是,用公款搞铺张浪费、大吃大喝,是党的纪律明文严禁的,也是党内规矩所不容许的。只要是国家财政供养的单位,只要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是上级下来开展公务的来客还是下面上来参加会议人员、是接待别人还是自己被接待,都应无一例外地遵守。所以,不管什么行政、事业单位,绝不能因为在里面管得严、吃喝机会少,下基层了就借机品美味、打牙祭;绝不能认为“吃基层”不用自己单位掏腰包,就不需要考虑花费了多少,基层的钱同样也是公款;绝不能在内部执行规定严格,而到基层去了就“天高皇帝远”,放松纪律,放纵行为。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下级或基层去,容易被安排请吃。因为,他们是“惹不起”、有权力、掌控一定资源的上级。下级和基层单位,要么有求于上级安排项目、资金,要么为了给上级留个好印象利于升迁、受奖,要么工作有问题需要上级通融、掩盖,所以要尽其所能地安排豪华宾馆、高档饭菜和烟酒,挖空心思地让上级来客住得好、吃得好甚至玩得好。况且,用的是公款,慷国家之慨,结私人情谊,何乐而不为!

在这种情况下,下基层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就一定要注意,吃这样的饭,不仅违规违纪,而且产生的坏效应很多。“吃了嘴软,拿了手软”,“酒杯一端,政策放宽”。违反原则和政策的表态,国有资产、国家整体利益受损的决策,往往就在一次大吃大喝之后。发现了问题,经过一番通融、“意思”,也就暂时平安无事,你好我好大家好,最终贻误的是党和人民事业。更为严重的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上有不好,下必效焉。只要上级在这方面有一点倾向、松一点口子,下面各级就会投其所好、纷纷跟进,经过打压已有收敛的公款大吃大喝歪风必然逆袭重来、故态复萌、不可收拾。

其实,在下基层时杜绝公款大吃大喝现象,也不是什么难事。在公务接待上,上级完全具有主动权、主导权。只要心中紧绷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之弦,有给下面做好改进作风样子、共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责任意识,提前明确要求下面节俭也行,自觉拒绝超标准接待也行,对不良现象义正词严批评也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也行,都能解决好这个问题。

现在一般地方、基层,均具备用餐、住宿条件,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也有接待对象承担费用、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的明确规定,下基层时无需当地协助而自行安排食宿、承担费用,不仅更为简单、清爽,而且不“吃”基层吃喝迎送那一套,则能更好地坚持原则,不给搞虚报浮夸、掩盖问题的基层单位和干部提供机会,有利于促进各级踏踏实实改作风、干事业。

公款大吃大喝,浪费的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财富,吃坏的是我们党的形象,吃走的是民心。铲除这一顽症痼疾,绝不可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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