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授权5个巡察组于2020年4月8日至6月8日对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等10个单位开展为期60天左右的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总工会、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医疗保障局。
二、巡察内容
县委巡察组将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等方式,重点巡察以下四个方面:
(一)检查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情况。
(二)检查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三)检查党委(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
(四)检查党委(党组)对巡视、审计及脱贫攻坚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举报邮政信箱(附后),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巡察组驻地:县委党校院内)。
巡察结束后上述渠道将自动关闭。
四、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五、工作权限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对巡察受理范围内的按照巡察工作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置。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正常受理。根据相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不接受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组驻地:县委党校院内
巡察监督电话:0916-6719601
特此公告
中共镇巴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十五届县委第八轮巡察进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