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5日至8月2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镇巴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月5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县委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及时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业务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细化分解,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问题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时限清晰,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5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建立健全整改工作责任体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工作。同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聚焦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根据巡察反馈的4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2个,基本完成整改3个,持续性开展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所有会议的首要学习内容,优先安排、重点学习、深入研讨。2024年10月以来,召开党组会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8次,均严格执行了“第一议题”制度,并结合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动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制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计划》,利用春节收假后开展了为期5天专题学习,局主要负责人及党组成员分别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辅导2次,干部轮流分享学习心得。开展覆盖全体干部职工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测试,干部职工对核心理论的知晓率达到100%。三是召开党组专题学习会2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研讨交流;集中学习了2021—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巴山、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保护委员会会议,传达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精神,观看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专题片,通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巴山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情况,对下一步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制作了《2025年度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一览表》,明确包抓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推动重点任务顺利完成。四是对照县第十六次党代会和十六届县委历次全会部署,结合生态环境职能,制定《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将我局牵头的2项任务分解为6小项, 目前已完成阶段性任务6项。召开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镇巴县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县实施方案》,并根据《镇巴县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县工作任务分解清单》再次进行安排部署,将我局牵头的2项任务分解为6小项,明确工作举措和责任科室,目前已完成阶段性任务6项。五是围绕“三大保卫战”“三线一单”等重点业务,开展环保业务知识集中培训,组织“科室长讲业务”分享经验,并建立业务知识考核机制,开展业务知识测试,干部业务知识平均成绩提升90%,对重点业务知识的掌握率达到100%。六是强化党建引领。局党支部充分发挥领学作用,制定系统学习计划,每月开展集中学习与研讨,党员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更加深刻。围绕生态环保工作中的痛点、堵点、难点与发展瓶颈,局班子成员带头践行“深、实、细、准”调研要求,下沉企业生产一线、污染治理现场、群众反映问题集中区域开展实地走访,运用座谈访谈、数据分析、案例剖析等方式深入调研,精准梳理问题症结、深挖根源本质,最终形成兼具前瞻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高质量调研报告2篇。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牵头成立县环委会,当好县委、县政府参谋助手,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扎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深化联合执法,针对环境污染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联合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了生态环境问题穿透式大检查,查处86个问题,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环保工作合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二是推进排污设施建设。协调、督促县住建局积极争取资金,完善城区排污支管网建设。目前,住建局对县城周边分散户铺设排污支管网,将川竹小区、小吃摊点污水管道接入城市主管网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对七里沟破损污水管网进行了维修更换。对清逸陵园餐厅、七里沟唐某某石碑加工厂等县城内涉污单位建立整治台账,分别建设了隔油池、污水沉淀池,督促、指导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严禁废水直排河道。三是学习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的决定》和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生态城市的实施方案》进行全文传达学习,深入解读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市、县方案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印发《镇巴县聚焦聚力保护水环境和泾洋河工作方案》,分解细化我局牵头任务3项,目前已完成阶段性任务3项。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再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秦岭违建事件警示教育,树立生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对2022年以来秦巴生态环保反馈问题开展“回头望”,对捞旗河村程某养殖场、泾洋村蒲某养殖场进行执法检查,并督促整改到位。五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印发《镇巴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施工工地“六个100%”落实率大幅提升,砂石料覆盖、围挡等环保措施全部到位,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强化联合执法,会同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及兴隆、三元、仁村镇加大涉企执法监管力度,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城区天然气普及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天然气新增缴费用户4005户,正在按通气计划有序推进入户通气。六是加强信访处理和执法检查。与巴中市通江生态环境局签订《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协议》,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运行良好。印发了《镇巴县生态环境信访投诉管理工作制度》,完善了信访投诉日常管理。印发《镇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七是积极做好项目工作。主动向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汇报EOD项目相关工作,配合编制的《镇巴县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中医药产业链开发项目》成功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项目支持库,在全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政策与实践研讨会上,镇巴县作为全国唯一县进行了主旨报告。八是对县域内摩托车、电动车及蓄电池销售店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九是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督促指导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环评文件编制报批等工作,受理后及时审批。加快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进度,已完成泾洋河、徐家河、尹家河、毛家河4条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其余4条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已编制《镇巴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正在积极申报项目资金。
3.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组织执法人员全面摸排县域内汽修行业,建立县域汽修行业管理台账,会同县交通局开展1次联合执法检查。规范危废处置流程,督促车之顺汽修厂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完善危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目前,县城汽修行业均已按规定建立危废储存间,完善危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产生的危险废物均能按要求规范处置。二是完善考核制度体系。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修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内容及办法》,建立考核结果审核机制,考核结果经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杜绝考核随意性。三是依据全县生活垃圾处置布局,督促长岭镇将生活垃圾运往县垃圾填埋场规范处置,目前,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正常;强化监督执法力度,每半年对全县垃圾焚烧站开展一次全面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长岭镇已委托专业机构对垃圾焚烧站进行鉴定,因设备老化等原因无维修价值,正在按相关程序处置资产。
4.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与分管干部谈心谈话4人次(不同岗位采取不同谈话形式和内容)。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定《“三重一大”议事工作制度(试行)》,主动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协作,邀请其全程参与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并进行监督指导;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台账,确保决策全程留痕、可追溯。规范行政处罚流程,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经集体讨论决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整理和归档,确保程序合法合规,目前暂无行政处罚案件。二是以巴山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为契机,联合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河道联合执法检查,相关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对镇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下发了责令整改决定书,目前两家医院都严格按照要求自行对污染物名称进行检测。三是严格落实以案促改。对照何某某案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结合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原站长郭某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目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警示教育3次、专题学习2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干部职工对违纪违法案件的认识更加深刻,廉洁从政意识显著增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四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组织各科室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台账。同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强调廉洁自律要求,做到警钟长鸣。
5.关于“作风建设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道路交通项目环保污染设施监管力度,对三元镇三红道路施工路段搅拌厂、砂石加工厂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交办,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配合县水利局等部门开展涉河项目的执法检查,健全汽修行业监管机制,目前15家汽修厂均已整改到位。二是深入分析环保工作特点和存在的作风问题,广泛征求各科室、基层单位及干部职工意见建议,梳理作风建设的重点难点;对照县级方案,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实际,对《深化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方案》进行全面修订,有效推动作风建设与环保业务深度融合,实现以作风转变促工作提质增效。
6.关于“领导班子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机构设置。主动向市生态环境局沟通汇报,撤销原局办公室、环境管理科、法规宣传科、监察室、项目办,印发《关于撤销内设科室及免去科室长职务的通知》,杜绝超规格配备干部。局党组结合工作需要重新调整全局人员分工,调整7名人员的业务岗位,人员职责更加清晰,人员配置更加科学合理,人员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二是积极落实年轻干部“双导师”传帮带制度,为3名年轻干部配备“双导师”,开展思想交流6次、业务指导80余次,建立了成长台账。通过传帮带,3名年轻干部能够独立承担重点工作任务,在环境监测、法规宣教、办文办会等工作中表现突出,队伍整体战斗力显著增强。三是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制定《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办法》,建立考勤签到、工作台账、定期汇报等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奖发放管理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划分不同奖励等次,实行差异化奖金发放,202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共设置5个等次,奖金差距达16%,有效打破“平均主义”,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7.关于“落实党建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细化了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清单年度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重视发展党员工作,目前2名年轻干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已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并积极向上级党委汇报,争取早日为党支部注入新鲜血液。三是提升组织生活质效。结合生态环保工作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次,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详实规范;党支部书记结合生态环保重点任务和典型案例讲授党课2次,将党的创新理论与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具体业务深度融合,实现党建与业务相互促进、协同发展。
8.关于“‘领头雁’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班子沟通协作。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2次班子工作例会,在会上通报各自分管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讨跨领域工作难点;建立班子成员谈心谈话长效机制,已召开党组会8次,开展班子成员谈心谈话6人次。促进科室协同联动,建立中层干部联席会议制度,每月组织召开1次中层会议,围绕重点工作任务、跨科室协作事项开展专题研究讨论;推行“项目牵头制”,针对综合性工作,指定牵头科室,明确各配合科室职责,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加强工作衔接;制定《科室协作考核办法》,将科室间协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二是按照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收到批评建议6条;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党员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7份,开展谈心谈话2人次,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收到批评建议5条,制定整改措施8项,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局党组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强化政治引领,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紧盯“三重一大”事项、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重点针对汽修厂危废处置、长岭镇垃圾焚烧站运行、三元镇道路施工污染等已整改问题,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确保整改措施长期有效落实。对需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细化目标和阶段任务,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加强跟踪问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巡察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在生态环境监管方面,修订完善《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推动环境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完善《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在党建工作方面,健全《党员管理制度》《党员学习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深化作风建设,打造生态环保铁军。持续巩固“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成果,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聚焦工作不严不实、担当作为不足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警示教育、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引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在污染防治攻坚、环境执法监管、服务企业发展等工作中,激励干部职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镇巴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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