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5个巡察组于2023年4月3日至5月19日对县园区管委会及所管理的三个公司和两个园区、科技进步促进中心、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团县委等4个单位及小洋镇、长岭镇等2个镇党委及所辖19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并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及作风建设专项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正常受理。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联系电话、联系信箱、联系邮箱(详情附后)、专门接待窗口。县委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08:00-12:00、14: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3年5月15日18: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中共镇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进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