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权益,县医保局自成立以来始终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统筹整合,集中人力持续打击欺诈骗保,收效明显。
强化宣传,提升医保政策知晓度。结合县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2020年4月17日召开了全县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启动会,印制发放宣传折页、海报等资料25200份,指导各定点医药机构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片1250次,进村入户开展“三进三服务”宣传医保政策25场次,广泛进行宣传,提升全民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完善制度,建立骗保监督长效机制。制定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确保监管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8名为我县首批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扩大医保基金社会监督面;结合行风建设工作,梳理制定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规范办事流程,查找基金监管风险点,建立基金运行预警机制。
创新方式,强化骗保监督打击力度。采取暗访、抽查、夜间检查等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全方位检查,实现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指导督促县社保中心、合疗办、医共体加强对医院病历资料审核抽查力度,提升医疗质量。严格要求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收费目录,药品及耗材定价收费,医保结算,不合理检查、用药、过度治理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监督行业自律。
通过采取强化宣传、集中检查等措施,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收到明显效果,规范了各级医疗机构营运、诊疗行为,受到社会各界好评。截止8月底,全县共处理处罚、不予支付、追回医保基金951508元,其中协议处罚14106元;行政处罚两例24019元,追回基金5226元;收回个人不该报销的医保费用837元;业务审核扣减基金748951元;10家医疗机构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等不合理检查、治疗、收费产生的违规费用主动退回医保基金158369元;终止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2家,暂停1家。 (刘晓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