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前夕,县供销联社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积极预防节日腐败反弹,坚持“三强化”确保廉洁过节。
强化节前教育。“双节”前夕,县社纪委分别利用9月18日的党委中心学习组(扩大)会议和9月30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座谈会议,对中秋、国庆双节廉洁过节进行提醒和教育。同时,县社纪委于9月19日下发了《关于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县直各公司、各基层社要强化纪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廉洁过节。
强化节中监督。县社纪委充分利用县纪委抽调县社人员对中秋、国庆双节督查暗访的有利时机,把对所到镇(办)驻地的基层供销社廉洁过节情况一并纳入监督暗访对象,实施监督。
强化节后督查。10月8日收假第一天,县社纪委组织人员对县直各公司、部分基层社进行督查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通过“三强化”措施的落实,供销联社机关及县直各公司、各基层社在中秋、国庆期间无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无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现象;无“一桌餐”、“老板家宴”等违规接受吃请现象;干部纪律作风、请销假制度执行到位,无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