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脱贫攻坚工作创造清正廉洁的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县扶贫办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四个方面全力为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保障制度化。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县扶贫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重新修订完善了35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切实转变全办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大力营造“团结拼搏、务实重干、担当奉献、勇争一流”的良好氛围。
二是提醒约谈常态化。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这个工作重点,聚焦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够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项目实施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作风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始终坚持抓早抓小,坚持由分管领导每季度对分管工作的党员干部至少开展一次预防提醒谈话,对扶贫领域工作作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重点提醒,筑牢思想防线,打好预防针。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化。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定期排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在单位内部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开展核实,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坚定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四是执纪问责严肃化。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发现和纠正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及时发现和查处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懒政怠政、数据造假、虚报瞒报、工作不实等突出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确保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