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了分管范围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采取全程跟踪监督落实,确保产业发展落实见效。一是加强项目审查。 2021年实施的中药材产业化项目原则要求是2020年度项目筛选入库的在库项目,未入库但实施效果好、带动农户增收明显的企业亦可纳入当年项目验收。二是加强项目跟踪检查。从项目建设开始全程介入,在技术指导、建设进度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督促,精准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做到情况清、底子明。三是严格检查验收。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初验合格并提交请验报告后,中心在此基础上对照验收标准,对全县2021年度85个中药材经营主体逐家逐户逐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复查验收,并由政府工作人员、企业法人及验收组成员在验收表上签字确认。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坚决不予以验收,确保产业项目实施的真实可靠。四是严格标准兑现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补助办法,对确认验收的 户经营主体企业进行补助资金核算,本着不突破、不截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资金分配,由各镇办把关,在规定时间内拨付兑现到经营主体,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