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公安局以落实公务用车专项整治为契机,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向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顽瘴痼疾开刀,按照“严、学、改、立”的工作思路,推动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在“严”字上凝共识,强化工作领导。组建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主管部门牵头抓总,其他部门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工作小组按照公务用车专项整治的内容,深入分析公安执法勤务车辆总量、分布情况、使用情况,并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明确专项整治的时间表、路线图,务求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在“学”字上下功夫,强化纪律意识。明确“谁派车谁负责、谁乘车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全体民辅警认真学习《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镇巴县公安局警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切实强化民辅警文明驾驶意识,明确纪律和规矩,消除“特权车”“霸王车”思想,引起全体民辅警的重视,严格遵章驾驶,规范使用公车,杜绝违规驾驶公车的现象。
三、在“改”字上见真章,强化行动约束。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制作新的《公务用车派遣单》,严格执行公车规范停放、按里程加油、定点维修,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明确路线等制度。严格执行公车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公车滥用等问题。用制度的刚性,降低公车使用的成本,促使遵章守纪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在“立”字上出实招,加强作风建设。每月统计每辆公车使用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将及时反馈用车单位,通报具体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并将文明驾驶公车纳入日常检查范围,确保警钟长鸣。以常态的日常监督推动民辅警形成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好镇巴公安的良好作风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