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泾洋街道办纪委下发《关于严肃纪律禁止在工作日饮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办党员干部饮酒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
《通知》要求,全办党员干部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在到村(社区)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提倡工作日八小时之外不饮酒;提倡工作日之外尽量少饮酒最好不饮酒;提倡勤俭节约自觉抵制大吃大喝;提倡适量运动自觉养成绿色健康的生活习惯。
《通知》对责任追究提出了明确要求,对第一次违规饮酒的,由纪委进行约谈,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对违规饮酒两次以上(含两次)的,由纪委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全办通报;对违规饮酒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停职反省或免职处理;因酒后驾车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