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山镇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全机制、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责任机制。镇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督查指导。坚持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委会,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及时改进和加强纪委工作。每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切实增强廉政建设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严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镇党委结合实际,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镇村两级干部责任范围和责任追究等具体内容,制定了任务分解一览表,责任到人,进行公开,接受监督。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追究分管领导、主要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年初,镇党委与各党支部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向党委成员发放了党风廉政建设提醒书,在扶贫、民政、财政等重要工作环节和岗位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点,从办事程序、工作制度、民主监督等方面,筑牢惩治和预防腐败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