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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镇“四措施”对扶贫专项资金严管严查
日期:2018-05-01 来源: 作者: 点击:

近年来,镇巴县观音镇纪委对各站所办、直属单位、村(社区)负责人就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通过严肃扶贫资金管理,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 严肃扶贫攻坚开发工作中的财经纪律,对上级拨付及本级收到的扶贫资金要及时存入苏木财政所或代管办账户。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账外帐,严禁坐收坐支扶贫资金。

  二是 严格执行《镇巴县观音镇农村牧区集体“三资”工作管理制度》《镇巴县观音镇扶贫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要清楚钱从哪里来,保管在哪里,用到哪里去。严禁贪污、私分、截留、挪用、冒领、套取、骗取扶贫专项资金。

  三、是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纪法规和财经纪律,加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对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从快从严查处。

四、是落实好“一岗双责”,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管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及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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