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促全镇各村落实整治工作责任,简池镇充分发挥纪委“亮剑”作用,加大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纪律监督工作,力争使辖区内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一是加强宣传。由镇纪委牵头召开人居环境整治动员会,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入村规民约,同时发放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手册,强调工作纪律和环境整治不得力问题后果处理。开展每月一日的“大清理、大扫除”活动,镇村干部主动作为,凝聚起推动人居环境整治的强大合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是检查督导。镇纪委与环境整治小组共同组成环境整治督查小组,落实责任到人、时间到点,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环境整治不到位的建立整改台账,全程跟踪督查,及时全面掌握进展情况,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出成效、出实效。
三是执纪问责。各村(社区)确定环境卫生责任分工网格图,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到具体农户。根据责任分工,按照“谁的职责谁履行,谁的任务谁完成,谁的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对人居环境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责任人,由镇纪委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