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村级事务、财务、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长岭镇纪委三举措提升村务监督能力,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围绕监督职责、内容、《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村务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以及法律法规等内容,定期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开展任前岗位培训、交流讨论、举办讲座等,不断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和监督能力。
二是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决策情况、村务公开情况、村级财务开支情况、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认真监督,收集整理意见建议,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各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向村党支部汇报一次村务监督情况,每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接受评议;每月向镇纪委报告辖区内党员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发现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及时报告。
四是强化考核管理。对不履行职责、不发挥作用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由镇纪委予以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将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罢免。对出现党员干部重大违法违纪的案件,村民监督委员会没有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追究监委会主任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