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镇坚持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作为解决当前干部队伍内在动力不足、担当意识不强、外在压力不够等问题的重要抓手,持续用力、创新推进,通过“强化制度”“激励促动”“保障推动”“惩罚并举”等方式,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深化舆论宣传、选树典型案例,建立配套制度、加强实践运用,最大限度地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营造出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一、协调共作、强化制度,给实施者压担子
成立了永乐镇“三项机制”贯彻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三项机制”贯彻落实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三项机制”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和《落实“三项机制”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建立了“三项机制”贯彻落实情况工作清单、督办清单和问责清单“三单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镇纪委、镇脱贫办先后4次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全镇各村,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共同研究推进措施;先后印发督查通报3次,下发督办单2件,推动“三项机制”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评先奖优、激励促动,给实干者鼓干劲
坚持围绕中心、聚焦重点,综合运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重用等手段,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子,调动和激发镇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注重精神激励,营造赶超“好氛围”。设立了“脱贫攻坚先进奖”、“支持地方建设工作先进奖”、“
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奖”、“党建工作先进奖”等奖项,评选表彰先进单位24个、先进个人22名,树立了为实干者“戴红花”的良好导向。推行物质奖励,提振干部“精气神”。表彰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和考核先进工作者,逐步提高个人考核奖金标准,树立了让实干者“得实惠”的良好导向。
三、合理容错、科学考核,给谋事者鼓干劲
坚持把容错纠错与纪律审查相结合、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配套、与“三个助力”相同频、与支持改革相共振、与给力创新相双赢。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充分听取有关站所或个人的申诉意见,会同相关站所开展调查核实,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政策依据、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因素,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合理处置,共实施容错纠错1人。
四、奖惩并举、管理有效,为担当者树导向
坚持把目标责任考核作为鼓励激励、能上能下的基础依据,对接“追赶超越”,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出台了《镇村干部制度汇编》等一系列配套制度,采取正向激励和反向惩处的方式,一把“尺子”卡到底,有效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加强管理,夯实工作责任,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严格兑现奖惩,建立了上下对接、协调一致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为实现“追赶超越”集聚了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