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生态环境,更需要基层廉洁的村务管理环境。为此,平安镇党委、纪委在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积极发挥管理监督职能作用,以“三抓三提”扎实推进村干部廉政管理机制。
抓教育培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一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村干部进行文化知识、财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改变目前部分村干部学历相对偏低、财务知识不懂、法制观念淡薄,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识,让其明白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应服务于人民。二是通过认真落实“以案促改”、“四整治一评议”工作要求以及锲而不舍的开展干部作风建设,组织学习反面教材,通报一批新闻媒体曝光的村干部违纪违法事例,起到震慑作用。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组织村干部进行讨论,使他们从中吸取教训。同时,认真总结和大力宣传村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使广大村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有准则。三是对村干部在工作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镇主要领导及时找其谈话谈心,及时提醒、敲警钟,坚决杜绝无原则地满足其要求、照顾其情绪、放纵其缺点。四是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自我预防。进一步强化村干部的宗旨意识,确立高尚的人生追求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情操,做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行不干,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抓制度完善,提高拒腐防变意识。一是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充分发挥镇纪检委工作职能,全过程参与,从源头抓好选人用人关口。二是强化村务公开。进一步完善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实现重大村务实行“四议三定两公开一监督”,促进村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坚持按期向村民公示党务、村务、财务和重大事务,真实、全面地向村民公布全村的重大信息,给村民一个明白。三是严格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村财镇代管制度,村级财务收支必须坚持“六有”原则,即:有正规发票,有经办人签字,有用途说明,有监委会人员审查,有支部书记审批,大额支出应有村民理财小组的审核意见,杜绝违规操作现象。四是强化“一案双报告”制度,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的同时,分析案件产生原因并制定相应措施,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对“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紧抓不放,一查到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震慑“村官”违纪违法势头,也对广大村干部和其他公民产生儆戒效应,以此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抓责任落实,提高齐抓共管意识。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要求,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明确镇党委书记为镇域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为村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腐败问题,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一并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村支部书记每年要把执行廉洁纪律的情况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述职,接受监督。二是积极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严格对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审核,并将监督情况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以保障村民行使法律赋予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群众监督。实行“民情直通车”制度(各村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进行检举或提意见。同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将述职述廉、公开承诺、民主评议等制度拓展延伸到村级两委班子,每年年终开展“双述双评”及“村干部述职述廉”活动,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党员群众代表及村组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公开承诺、接受评议,通过加强群众监督,有效遏制村干部的腐败行为和不良作风。四是加强审计监督。把村级财务列入审计监督范围,适时由镇纪委抽调相关人员,专门对各村财务进行审计,确保各项开支符合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问题,特别是各种收入来源的及时监督,加强对农村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土地征用补偿、支农惠农补贴以及脱贫攻坚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领导到群众,从社会团体到组织机构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