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池镇积极探索建立了四项工作制度,延伸了纪检监督触角,有效管控了“微权力”,惩治了“微腐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定期走访群众制度。镇纪委委员通过分片,定期入户走访党员群众,主动收集、及时反馈民生问题。
二是监督检查审核制度。镇纪委督查各村政策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实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重大事项是否通过群众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等。
三是工作例会制度。镇纪委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督促各村限期解决群众的诉求。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各村聘请1名群众代表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公开亮明身份和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收集廉情民情信息。
截止目前,收集信息27条,解决合理民生诉求2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