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中秋”双节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市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等制度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永乐镇纪委“三举措”营造勤俭过节、风清气正的氛围。
一、 增强纪律意识
镇纪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坚决克服和消除侥幸、变通、应付等不良心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市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等制度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规公务接待、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或有价卡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现象。
二、强化责任意识
双节期间“四风”问题多发易发,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镇纪委要求各村(社区)、各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通过重申纪律规定、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干部纪律教育,强化干部日常监督,严格干部日常管理,引导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不断增强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 严格执纪问责
双节期间,镇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把重要时间节点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紧盯“四风”问题,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监督,同时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社区)、单位和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对不收手、不收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决不手软,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管理人员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监督执纪的实效性,确保全镇上下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