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庙镇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工作职责,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本辖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以实际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以“纪律”为准绳,督查问责不放松。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村组开展监督检查。围绕人居环境整治这一“战役”,镇纪委采取走、访、听、查、找等有效形式,不定期开展督查,着力发现问题,助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致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出现问题的,严肃追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升干部群众对人居环境整治的认识和对工作的主动配合,确保人居环境整治落到实处。发动群众监督干部失职失责、弄虚作假等问题,形成全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氛围。
三、由镇纪委组成工作组深入到环境整治工作一线,现场查看各村是否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对全镇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收集处置清运、河道沟渠清理、车辆停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擅自脱岗、宣传不到位、工作拖拉应付等问题及时点名通报,确保巴庙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