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镇巴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审议《落实<加强对县委“一把手”和县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施办法>任务分工》,听取关于省监委委员王志锋一行来镇调研精神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县委书记韩雄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中央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客观需要,体现了党中央勇于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和意志。《规则》就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和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行动指南。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学习宣传,逐条逐项对照《规则》贯彻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找差距、补短板,着力提高监督实效,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会议强调,《落实〈加强对县委“一把手”和县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施办法〉任务分工》将责任进行细化和明确,县委“一把手”和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加强监督,全县各级领导班子要主动认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协助和监督职责,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和政治生态研判、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和动态更新、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同时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切实健全监督机制。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省纪委监委领导调研精神,做到学懂听懂会用用好。要贯通协同“两个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位置,持续抓好督促检查,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要强化“主”的责任和“导”的作用,使党委(党组)全面监督贯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决策、用权力、抓落实始终;要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部署在镇巴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