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镇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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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
日期:2020-10-19 来源: 作者: 点击:

中共镇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镇巴县监察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和派驻机构。

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派驻机构具体为:

中共镇巴县纪委镇巴县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中共镇巴县纪委镇巴县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中共镇巴县纪委镇巴县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中共镇巴县纪委镇巴县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中共镇巴县纪委镇巴县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中共镇巴县纪委镇巴县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中共镇巴县纪委镇巴县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中共镇巴县纪委镇巴县监委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

中共镇巴县纪委镇巴县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中共镇巴县纪委镇巴县监委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机要保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涉案财物保管、安全保卫、对外联络工作等。

组织部: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重点领域监督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监察对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检查督办信访件办理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接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涉案信息查询管理等。

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依规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镇(办)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及镇(办)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纪检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检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收集、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对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置意见;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全县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镇(办)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镇(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申诉案件、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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