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遏制“升学宴”“乔迁宴”等不正之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震慑。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迎春村卫计专干李彩芳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问题。2017年8月20日,迎春村卫计专干在家中操办升学宴,摆酒席11桌,共收取礼金39300元,其中,收取非亲属礼金900元。大池镇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大池坝社区党员王忠林违规操办乔迁宴的问题。2018年2月24日,大池坝社区党员王忠林在家中操办乔迁宴,摆酒席11桌,共收取礼金104人35000元,其中,收取非亲属礼金45人8900元。大池镇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两起违规操办酒席 问题的发生,反映了少数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依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在执行纪律时还有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出现。全镇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通报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带头贯彻执行整治“升学宴”“乔迁宴”的相关规定,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镇纪委要结合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开展 “3+2”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