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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镇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期:2018-10-11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认真贯彻中省市县工作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现将我镇查办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观音镇司溪河村监委会主任高寿云违规参与并担任酒席支客司案。观音镇司溪河村村监会主任违规参与本村党员李谋安于2017年10月19在家举办的房酒,并担任该酒宴支客司,高寿云身为共产党员,尤其身为监委会主任,明知党员违规办酒,没有劝说阻止,反而担任酒席支客,在群众中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2018年8月,观音镇党委给予高寿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观音镇桃树湾村党支部书记许友昌违规操办房酒收取群众礼金问题。2018年8月27日,许友昌在观音镇小南海社区桑树坝移民安置点新居操办房酒,共办酒席14桌,收取礼金23200元,其中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2500元。2018年9月,观音镇党委给予许友昌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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