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镇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监督曝光


镇巴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期:2018-03-15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严肃问责促进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日前,镇巴县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镇巴县兴隆镇黑水塘村党员何富林违规操办满月酒宴案。兴隆镇黑水塘村党员何富林于2017年9月15日,在自己家里为二胎女儿操办满月酒,参与人员171人,共摆宴席18桌,收礼金共计3.85万元。其中:直属亲属105人收礼金2.53万元,其他朋友及村民66人,收受礼金1.32万元。兴隆镇党委2017年12月10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富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镇巴县青水镇丁木坝村党员刘开兰违规操办满月酒宴案。丁木坝村党员刘开兰于2017年8月29日,为其儿媳操办满月酒8桌宴请宾客65人,并受礼金31650元,其中亲属30000元,其他人员礼金1650元。青水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开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镇巴县渔渡镇鱼池村党员张安意违规操办房酒案。2017年张安意花费29.6万元购买渔渡坝社区红旗片区马良海一套两间两层砖混结构楼房,于2017年8月23日在渔渡镇宝红酒楼操办房酒,来宾共计61位,主要为其本家亲戚、娘家亲戚,实际宴席6桌,收受礼金4.47万元,其中亲属送礼4.43万元,一般村民送礼400元。渔渡镇党委2017年11月16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安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镇巴县渔渡镇鱼池村党员张安辉违规操办满月酒宴案。渔渡镇鱼池村党员张安辉于2017年3月29日,在渔渡镇鱼池村本宅为二女儿张苡宣满月操办酒席,共计来宾100位,主要为其本家亲戚、妻子娘家吴姓亲戚,实际宴席8桌,收受礼金4.61万元,其中亲属送礼礼金4.55万元,一般村民送礼金600元。渔渡镇党委2017年11月16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安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镇巴县兴隆镇火焰溪村文书何荣芳违规操办满月酒宴案。兴隆镇火焰溪村文书何荣芳于2017年8月23日,以庆祝满月为名在家宴请前来道贺的亲戚朋友,席口每轮3桌,参与送礼56人,共摆宴席11桌,收取直属亲戚礼金共计3.79万元。兴隆镇党委2017年10月30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荣芳党内警告处分。


上一条:镇巴: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下一条:简池镇纪委通报两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主办单位:中共镇巴县纪委、镇巴县监察局  ICP备案号: 陕ICP备11003534号
网站管理:镇巴纪检监察网信息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