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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子镇纪委通报3起违反群众纪律案件
日期:2017-12-14 来源: 作者: 点击:

今年以来,我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仍有少数干部顶风违纪,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及纪律意识,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我镇查处的典型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1. 碾子村村文书陈发亮克扣群众财务的问题。经查,2000年,碾子村实施退耕还林政策,2007年第一轮退耕还林期满后,村上与叶元财终止承包合同,退耕还林管护费由时任碾子村文书陈发亮代为管理,但是叶元财林木费和劳力都是由他自己出钱,所以也应该享受第二轮(2007年至2015年)的管护费。截止2016年底,管护费一直在陈发亮名下,按照每亩20元的标准,八年共计2240元。陈发亮身为共产党员,碾子村文书,未将管护费上交村集体财政,也未及时退还给叶元财本人,而是私自保存长达8年之久,属于违纪行为,经镇党委201646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发亮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将管护资金退还给服务对象。

2.新庙村红庙组小组长陈洪喜侵占村集体资产的问题。经查,2012年原红庙村实施陕南移民搬迁项目,陈洪喜入住一套特困户安置房。后于2013年下半年陈洪喜又在安置点内统规自建住房两间两层,并在2014年度上半年建好入住且享受国家统规自建补助资金三万元。按照碾子镇特困户安置房管理办法,陈洪喜应该在建好新房后立即腾退原占有的安置房,但一直没有腾退。截止20173月镇纪委调查时,仍占有特困户安置房。陈洪喜身为共产党员,红庙组组长,长期侵占集体财务,影响极其恶劣,经镇党委2017527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洪喜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新庙村新庙组小组长谭万琴违规操办满月酒席的问题。经查,2017124日谭万琴生育二胎,于24日在家为其子举办满月酒,宴请人员除了谭万琴娘家亲戚外有周围少数邻居参加,共设酒席七桌,除娘家亲戚外收受普通群众礼金两千二百元。谭万琴身为共产党员,新庙组组长,违规操办二胎酒席,违反了廉洁纪律,经镇党委2017613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谭万琴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所收礼金如数退还给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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