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省市县工作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现将查办的3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二郎滩村安全维稳协管员唐启华不履职案。2017年5月以来,脱贫攻坚任务艰巨而繁重,村干部都放弃周末休假,加班加点工作。在扶贫对象数据核实过程中,由于矛盾较多,唐启华感觉工作任务重,多次在不同场合发表消极言论,影响干部工作状态和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自6月3日起,私自脱岗长达10天,在全办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6月19日,泾洋街道办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唐启华党内警告处分。
2、镇巴县建筑公司经理王龙违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问题。镇巴县住建局纪检组在2017年5月11日到县建筑公司包扶村巴庙镇巴头岭村进行暗访时,公司主要负责人及驻村工作队员不在岗,违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2017年8月3日,住建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王龙诫勉谈话。
3、镇巴县兴隆镇大河村副支书李仕明工作不实案。经脱贫攻坚督查组抽查,李仕明在入户告知和入户核查宣传工作中没有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工作不细不实,不及时入户宣传、填写相关信息,致使部分户核查表重要信息空缺,在填写帮扶人表卡册时相关数据前后不一致,让别人代替自已挂牌等。2017年6月18日,兴隆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仕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