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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纪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21-09-17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深化“明责、践诺、结果”主题作风整训,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抓实问题整改,全面推动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取得长效久治,镇巴县纪委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1.大池镇迎春村护林员邹光秀在生态保护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0218月迎春村厂坪小组村民杨某违规采伐林木,造成一定程度山林破坏。邹光秀身为护林员对辖区内发生破坏生态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并报告,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19月,邹光秀受到警告处分。

2.镇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宣室负责人贺炜对证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4月,贺炜在办理郭某涉嫌危险驾驶案中,证据审核不严格,在犯罪嫌疑人翻供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办理案件,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损害了司法公信力,致使案件四年多后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受到存疑不起诉处理。20218月,贺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镇巴县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规划勘测队队长石松对单位财务工作疏于管理的问题。20191月,石松将镇巴县国土规划勘测队财务工作移交给合同制工作人员郝某后,对单位财务疏于管理,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致使郝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2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生活开支。20218月,石松受到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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