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纪发〔2017〕21 号
中共镇巴县纪委
镇巴县监察局
关于再次重申严禁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学酒
和教师参加谢师宴的通知
各镇(办)党委、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县人武部党委,县法院、检察院党组,县群团、文联党组,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群团、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镇单位:
2013年8月,中共镇巴县委办公室、镇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的通知》,对操办酒席行为进行规范,明确规定只能办理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事宜,且不能超规模、超范围;坚决禁止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和参与学酒、房酒、兵酒、生日、满月等各类酒席,严禁通过发送请柬、短信、口头通知等形式帮助他人违规操办酒席和参加违规宴席。2014年、2015年、2016年县纪委又相继下发通知,严禁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学酒和教师参加谢师宴。总体上看,全县绝大多数公职人员都能严格执行文件精神。今年高考录取在即,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正风肃纪,弛而不息纠“四风”,县纪委、监察局再次重申:严禁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学酒和教师参加谢师宴。
各单位和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考生家长,要坚决杜绝操办学酒和谢师宴。凡是党员、干部身份的学生家长要在“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三季度自评材料中,对是否有违规操办酒席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的通知》规定,一是对违规操办学酒和谢师宴的举报一律从严查处;二是收集全县考生家长为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名单,由县纪委、监察局从中随机抽取部分人员,对是否操办学酒或谢师宴进行明察暗访,查证属实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三是从重从严处理通过发送请柬、短信、口头通知等形式,直接操办或帮助他人违规操办学酒或谢师宴的公职人员;四是将公职人员大操大办酒席情况纳入部门和镇(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时将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对各类违规办酒问题予以扣分。
教育系统要严格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一是严禁各校校长、全体教师参与谢师宴;二是各校要向学生宣传大操大办酒席既铺张浪费,又违反了党纪党规,引导学生劝阻家长不要操办学酒或谢师宴;三是县招生办于7月10日前,将今年在本县参加高考的考生,按单位和镇(办)分类提供名单给县纪委、监察局,名单要反映出父母姓名、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将名单分类通知给对应的镇(办)或部门的主要领导,责令其加强监管。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严格执行县委关于禁止大操大办酒席行为的有关规定,切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狠刹“四风”。各镇(办)要指导各村(社区)按照村规民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大操大办酒席问题进行治理,促进全县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好转。凡顶风违纪者,不但要严厉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还要按 “一案双查”的要求,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并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通报。
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举报电话:12388、6713242、18391610000。举报邮箱:zbxjwdfs@163.com。
中共镇巴县纪委 镇巴县监察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