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镇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经验交流


知差距方晓奋进
日期:2019-05-22 来源: 作者: 点击:

我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各位老师传授给我们很多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大脑,我有这样几点感悟:

一、学习的态度很重要。在对待学习这个问题上,自己时常有两种情绪,一个是畏难情绪,觉得党纪国法内容繁杂,学起来是枯燥难懂,因此不想学;二是惰性思想,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信息获取的渠道多,现用现查,认为不需要学那么扎实。培训过程中,我去收集李建红书记的讲义时,发现李书记的讲义是手写的,厚厚的几十页,李书记说,他的讲义还要再整理一下,把里面有些错误改过来再发给大家。看到这厚厚的手稿,听李书记温和的解释,我十分汗颜,以他的年龄、地位和经验,尚且如此认真地对待学习,我作为一名普通的纪检干部更要加倍努力学习才行。

二、学习的宽度很重要。我所说的宽度,指的是学习的系统性,多面性。尤其作为我这样的纪检新兵,必须对纪委监委职能涉及到的知识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了解,才能为解决某一个具体问题找到正确的方法和出路。一方面,对自己已经有所了解的知识,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比如,对《纪律处分条例》,要全面的了解200320162018三个版本,知道各自的异同,才能在不同情况下准确适用。再比如《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规定的监委实施政务处分的依据主要包括《监察法》《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只有对具体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了,才能对不同身份人的不同违纪行为对号入座。另一方面,对我们还不掌握但又是纪委监委职责范围内的知识,更是要想方设法地去了解。知识储备的宽度足够了,才能够履行好纪委监委的职责。

三、学习的深度很重要。深度,就是指对细节的正确把握和精准判断,要求自己对政策法律一定要吃透弄通。比如《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简单的一个村民自治组织成员,要注意区别第一他是不是村民自治组织成员;第二要甄别他是不是在从事管理;第三要界定他从事的是什么管理,是集体事务管理还是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第四要知道不同性质的管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有差异的;第五要弄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以进一步判断其行为的性质等等。

总之,不学不知道,一学吓一跳,方知自己努力远远不够,知识储备差距如此之大,缺口如此之多。通过这次培训,我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些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更加认真学习,学用结合、以学促干,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上一条:强素质、敢担当——参加市纪委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下一条:牢记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参加市纪委业务培训的几点体会


主办单位:中共镇巴县纪委、镇巴县监察局  ICP备案号: 陕ICP备11003534号
网站管理:镇巴纪检监察网信息管理中心